二次房改的矛盾与争议

作者:邬 琼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10-01-21  浏览:3746
  因此,2007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突出矛盾在于部分城市的开发商不断地感到土地饥渴,并同时批评地方政府的土地供应规模过小。任志强在其博客中举例:2008年北京市公开拍卖的住宅用地为295公顷,仅完成了计划供给量的17.4%;2009年的土地供给2150公顷,但扣除了保障性与非住宅的供给量,仅可提供约为1680万平方米的住宅,这意味着政府供应的土地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有人认为,2008年北京市无法完成土地供应的原因在于大多数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不好的时候不愿意拍地,导致大量土地流拍。但就另外一个层面而言,2008年底到2009年初,开发商愿意松动房价的时候,地方政府却大多数没有松动地价。也就是说,在土地招拍挂制度之下,地方政府非但没有通过土地供应有效地调节市场,相反,其土地供应在进一步加大市场的供需矛盾。此正是地方土地经济转型的结果——在土地资源紧缺之时,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供应的方式抬高市场门槛。
  因此,在关于二次房改的讨论当中,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垄断性供应开始成为争议的核心,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被纳入讨论议程,并成为二次房改讨论中的一项重要议题。
  在大多数人看来,与其让农村宅基地为地方政府征用做新的城市建设用地,不如通过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方式为市场供应土地,以打破地方政府对土地的垄断;同时释放农村宅基地的经济效益,让农民获取更多的收益,这是更为有效的解决土地市场供应的方法。
  但此项制度所涉甚多,其中包含对农民利益的保障及宅基地流转形式等一系列问题。据了解,成都及重庆等城乡综合改革实验正在就此有所尝试,但要形成具体制度,并推广至全国尚未有时间表。
  
  艰难的启程
  事实上,不仅仅是土地招拍挂制度,中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制度及城市户籍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局限依然众多,进一步改革的瓶颈开始显现。例如物业税讨论多年,近期有媒体报道物业税将在多个城市试点推广,但要实现全国推广,道路依然漫长。而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除了短期政策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其更重要的是要让中国购房者及房地产界建立对于更为长远合理制度的期待。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来,改革开放30年后,惠及中国老百姓的收入分配改革已纳入议事日程。与以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改革目标不同,此次改革被认为是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与确立。然而,今天的中国改革不得不面临的问题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与社会保障确立并行的过程。在此基础上“二次改革”的命题得以提出。
  二次改革本身意味着更为深层次的市场化制度的完善,同时也意味着一个更为合理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但此种体制的确立与完善似乎依然道路漫长,就房地产和房地产制度而言,短期调控政策与并不完善的制度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一种极端的观点认为,当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市场未有完全分割以及一系列的制度建设未能完善之前,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痼疾难以治愈。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政策只能制造更大的风险。此种观点倾向于二次房改将是一次彻底的一次到位的制度改革。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论是城镇居民的保障性住房供应还是关于未来房地产市场更为长远的制度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时间,需要不断的实验和调整政策。而在此间,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将始终困扰中国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短期政策的争议必然存在,市场波动亦同样必然存在。此种观点认为,二次房改道路漫长。
  对于二次房改而言,其面临的更大压力则是整个房地产制度的调整与建设,而从土地流转制度到物业税等的改革牵涉更多的改革深水区域。二次房改重提议程似乎是为实现中国“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寻找现实路径,但道路依然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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