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相对垄断的煤遭遇绝对垄断的电

作者:邢少文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6-18  浏览:4874
  与此同时,由于大型煤炭集团对运输环节的控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众多中小煤矿,被隔离在全国大市场之外,而大型煤炭集团则逐渐垄断国内电煤市场,并具备了定价权。以大同为例,除了同煤集团掌握的铁路发煤计划以外,山西省煤运集团大同分公司还垄断着当地所有的公路运输,其货源几乎全部来自当地中小煤矿。
  山西省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认为自己对煤炭价格一直缺乏主导权,“原来中央管理的矿务局下放给山西省自己管理之后,电煤的谈判成了央企和地方国企的谈判,发改委一干预,山西不得不听。另一个原因是,历史上提倡煤炭开采‘有水快流’,导致小煤矿太多,资源浪费,竞争无序,价格混乱。”王宏英认为山西其实在这场煤争中实际是劣势地位。
  为了加强对煤炭的主导权,在以往的电煤订货会上,山西省由政府出面,按区域和煤种进行联合、统一谈判、统一订货,严禁所谓的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和小团体主义。现在山西又重新强化煤运集团的地位,“随着山西关闭重组小煤矿的推开,运销公司的地位有所加强。”蔡开东说。
  2008年10月间,秦皇岛港大量煤炭压港,但在山西却出现无煤供应的现象,被认为是山西省有意的“限产保价”。但在王宏英看来,这不算地方垄断,只是煤企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做出的调整而已。而与其他省份相比,山西煤企关停和重组是产业发展必须的,“黑龙江只有一家煤炭集团,河北、陕西只有两家,就不会出现价格混乱的问题。”
  
  关键在政府是否放权市场
  在谈判桌上,煤企指责电企以央企地位盛气凌人,而电企同样认为,煤炭行业也是依靠垄断主导价格控制权。争吵得激烈了,双方都将最终的矛头指向另一个更大的市场垄断巨头——电网。
  煤电价格长期冲突的根源,在煤电双方普遍看来,是半市场化的改革后遗症,市场化的煤价,计划性的电价。煤价随行就市,但终端电价最终受国家控制,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之后,发电侧虽说“竞价上网”,但电网的市场垄断使这一切实际流于空谈。
  为保持低电价,煤企叫疼,认为富了电企、穷了煤企。“煤炭行业60年,有20多年是全行业亏损,以低煤价补贴电企。”濮洪九说。这催逼国家放开煤价管制,“价格放开3年,找回补贴3年”——煤价市场化,但取消对国有煤炭企业的财政补贴。据统计,1985~2003年中央财政动用512亿多元资金补贴煤矿亏损。
  终端电价的上调幅度低于电煤价格上涨的幅度,富了煤炭,却又穷了发电企业。于是年年吵,年年争。最后,发电企业也就屡屡向发改委求助价格干预,向国家财政申请亏损补贴。
  最好的比较,是在焦煤领域,这一情况就没有出现过,1995年放开焦煤价格管制后,由于钢铁行业和化工行业的市场化,市场的价格传导机制顺畅,双方并没有出现冲突。
  “要解决目前的煤炭价格机制的问题,就要破解两个垄断,一是铁路垄断,二是电网垄断。实行电网的输配分开、差别定价,竞价上网、直供电改革,理顺电价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主任钱平凡对记者说。
  3年之前,钱平凡参与了国家和区域煤炭交易中心的建设,希望煤炭交易中心能通过市场信息的汇总,给交易双方提供价格谈判的依据,并推进煤炭的储备机制。但由于煤炭价格没有完全并轨,电力价格信号不明显,再加上运力的垄断,大大地影响了交易中心的运作效果。
  “建立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就要触及更深更广层面的体制改革。”他认为价格争斗只是这些利益集团的表象,要拆解这些难题,只能靠打破垄断,完全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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