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出版社改制急行军

作者:廖海青  来源:南风窗  日期:2009-06-18  浏览:1376
  按照相关政策,将通过脱钩、转制、重组等步骤,理顺政事关系,使部委出版社不再是中央部委的附属机构。但部委出版社的形成有自身特殊的渊源。人民交通出版社社长杨文银则对记者表示,该社不准备今年转制,虽然税收优惠的吸引力比较大,但其中涉及的问题还比较复杂,不能急于一时。“毕竟出版社的改制不是单纯的出版社自身的事情,要有相关部委的指导意见。”
  
  谁是出资人
  部委出版社改制面临的另一难题是,转企后企业的出资人是谁,国有资产由谁监管。
   “首先是要明确国有资产授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要明确国有资产的管理者,这牵扯到今后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问题。”白冰说。
   “我们的主管单位本身就已经是一家企业,彻底解决了转企改制后出资人主体的问题。”中国电力出版社社长宗健对记者说。改制后的中国电力出版社采用新名称“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将继续使用“中国电力出版社”作为其简称。该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有限公司。
  但这一情况对其他部委出版社并不适用。由于各部委不能作为出资人,因而改制前首先要明确出版社的出资人是谁。
  按照相关规定,改制后的出版集团公司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由财政部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而转制后的单个出版社,资产财务关系则暂时由原主管、主办单位“代管”,出资人问题依然是个难点。
  据透露,决策层正在考虑改企后按照一定资产规模,由国资委委托中宣部进行代管。不过这一国资监管模式最终是否采用,目前尚未获得确认。
  物资出版社社长王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出版社的出资人可以有多项选择,他认为出版集团、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其他事业单位、国有行业社团组织以及其他市场主体几种选项都可以探索。亦有学者建议,由原主管、主办单位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对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形成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以企业方式管理下属企业和资产。
  业内人士指出,改制过程往往是经济犯罪的高发期,新闻出版业恐怕并不会特殊。改制中最需要防范的,是所谓管理层参股或收购,在中国国情下,由于出资人的缺位,作为全民所有或者国有的资产没有具体的代表人,管理层也即单位领导在股份化改革的过程中,在没有监督、没有制衡的条件下进行运作,最大限度地体现自己的利益,这是最值得警惕的。
  (责编/许圣如)
  
本新闻相关评论
评论只代表会员个人观点,不代表南风窗网站观点。
发表评论

(Alt+Enter 快速提交)